江苏物业管理条例(3)

江苏物业管理条例2017

微信号:MeetyXiao
添加微信好友, 获取更多信息
复制微信号

第六章物业测绘资质巡查范围的'使用和维护

第六十条 业主、物业使用人对物业的使用与维护测绘资质巡查范围,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管理规约的规定及业主大会的决定,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和测绘资质巡查范围他人合法权益。

第六十一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不得擅自改变用途。

平时开发利用人民防空工程设施,不得影响其战时防空效能和应急避难功能。

第六十二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建设单位应当首先满足本区域内业主的停车需要,其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建设单位办理商品房房屋预销售登记后出售或者附赠的车位、车库,应当明示并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示拟出售车位、车库的产权证明文件和出售价格。拟出售车位、车库数量少于本区域要求购买车位、车库业主的房屋套数时,应当通过抽签等公平方式确定,每户业主只能购买一个车位或者车库。

建设单位未出售或者未附赠的车位、车库,应当优先出租给本区域内业主,租金按照价格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业主要求承租车位、车库的,建设单位不得只售不租。拟出租车位、车库数量少于本区域要求承租车位、车库业主的房屋套数时,应当通过抽签等公平方式确定给未购买或者未受赠车位、车库的业主,每户业主只能承租一个车位或者车库。

在首先满足本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的购买和承租需要后还有多余车位、车库的,可以出租给本物业管理区域外的使用人,但租赁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

第六十三条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由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大会授权的业主委员会决定使用。

物业管理区域内划定车位、停放车辆,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不得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的正常通行。

第六十四条 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共用车库、道路、场地停放汽车的,应当根据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大会授权的业主委员会决定交纳汽车停放费。

物业服务企业可以根据物业服务合同收取汽车停放费。汽车停放费的具体标准,由价格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并公布。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汽车停放费单独列账,独立核算。业主委员会应当对汽车停放费的收支情况进行监督,并向业主大会报告。

业主对汽车停放有保管要求的,应当与物业服务企业另行签订保管服务合同。

第六十五条 业主大会成立前,需要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停放汽车的,应当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汽车停放费单独列账,所得收益的百分之七十纳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其余部分可以用于补贴物业服务费。

业主大会成立后,需要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以及利用业主共有部分、共用设施从事广告等经营性活动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提请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大会授权的业主委员会决定后,依法办理有关手续并公示。利用业主共有部分、共用设施从事广告等经营性活动的,还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收益按照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大会授权的业主委员会决定、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使用;没有决定或者约定的,按照前款规定使用。

第六十六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依法配建的人民防空工程,应当按照设计文件在实地标注。

物业管理区域内依法配建的人民防空工程平时用作停车位的,应当向全体业主开放,出租的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三年,不得将停车位出售、附赠。

人民防空工程平时用作停车位收取的汽车停放费、租金,应当依照有关规定,用于该人民防空工程设施的维护管理和停车管理的必要支出,有剩余费用的按照本条例第六十五条第一款规定使用。管理办法和具体收费标准由省价格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物业管理、民防等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并公布。

第六十七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禁止下列行为测绘资质巡查范围

(一)擅自改变物业的规划用途;

(二)损坏或者擅自变动房屋承重结构、主体结构;

(三)违法搭建建筑物、构筑物;

(四)损坏或者擅自占用、改建物业共用部分,损坏或者擅自占用、移装共用设施设备;

(五)存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质或者超负重等违反安全规定的物品;

(六)制造超过规定标准的噪音、振动或者影响邻居采光、通风;

(七)任意弃置垃圾、排放污水、抛掷杂物和露天焚烧;

(八)侵占绿地、毁坏绿化和绿化设施;

(九)擅自摆摊设点、占道经营,无序停放车辆;

(十)破坏或者擅自改变房屋外观;

(十一) 擅自在建筑物、构筑物上悬挂、张贴、涂写、刻画;

(十二)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约禁止的其他行为。

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的,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应当及时劝阻、制止;劝阻、制止无效的,应当及时报告有关主管部门,有关主管部门应当及时依法处理;业主、物业使用人对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业主委员会对侵害业主共同利益的行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十八条 城市管理、公安、工商、环保、卫生、规划等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加强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秩序、治安消防、环境卫生、房屋使用等方面的监督管理,建立违法行为投诉登记制度,并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布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依法处理物业管理区域内的违法行为。

第六十九条 住宅物业需要使用共有部分增设电梯等进行二次开发、改造的,应当经本幢或本单元房屋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符合规划、土地、建设、环境保护、消防管理等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并且依法办理相关批准手续。

第七十条 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对住宅装饰装修的,应当事先告知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住宅装饰装修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告知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

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在住宅装饰装修工程开工前,应当持有关资料向物业服务企业办理登记手续,签订住宅装饰装修服务协议。变动建筑主体或者承重结构的,需要提交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的设计方案和城市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出具的审定意见,并按照规定办理批准手续。

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拒不办理登记、批准手续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按照临时管理规约或者管理规约,禁止装饰装修施工人员进入物业管理区域。

物业服务企业对住宅装饰装修活动进行巡查时,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装饰装修施工人员不得拒绝和阻碍。

第七十一条 在国家规定的保修期限内,物业由建设单位负责保修。保修期届满后,物业全体共有部分的维修责任由全体业主承担,物业部分共有部分的维修责任由部分共有的业主承担,物业专有部分的维修责任由该业主承担。

第七十二条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承担物业的保修责任。建设单位委托物业服务企业保修的,应当与物业服务企业另行签订委托协议。

第七十三条 物业存在安全隐患、严重影响市容或者妨碍他人正常使用的,业主、物业使用人或者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及时维修、养护或者采取防范措施。

物业共用部分、共用设施设备维修、更新和改造时,相关业主、物业使用人应当予以配合。因相关业主、物业使用人阻挠维修、更新和改造,造成其他业主、物业使用人财产损失的,责任人应当予以赔偿。

第七十四条 住宅物业和住宅小区内的非住宅物业的业主,应当在办理房屋入住手续或者房屋所有权登记时,将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存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在国家规定的保修期届满后未出售的物业,由建设单位先行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属于业主所有,专项用于国家规定的保修期届满后物业共用部分、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和改造,不得挪作他用。

第七十五条 住宅物业交付使用后,电梯、消防等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费用由业主承担;其更新和改造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所需资金由业主承担,政府可以给予补贴。

本条例施行后受让土地的住宅物业配置电梯的,建设单位应当在交付使用前按照建筑安装总费用百分之一的比例交存资金,专项用于电梯、消防等设施设备的更新和改造。该资金归业主所有,纳入物业管理区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

第七十六条 发生下列危及房屋安全情形之一,需要立即对住宅物业共用部分、共用设施设备进行应急维修、更新和改造,相关的业主不能形成法定多数意见的,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或者相关业主可以提出应急处置方案,经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代管部门复核后进行应急处置:

(一)屋面防水损坏造成渗漏的;

(二)电梯故障危及人身安全的;

(三)公共护(围)栏破损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

(四)楼体单侧外立面有脱落危险的;

(五)专用排水设施因坍塌、堵塞、爆裂等造成功能障碍,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

(六)危及房屋安全的其他情形。

应急维修费用应当经过审计并向业主公示后,从相关业主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分户账中按照专有面积分摊列支;其中涉及已售公有住房的,从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中列支。

第七十七条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余额不足首期筹集金额百分之三十的,业主应当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规定以及业主大会的决定,续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业主申请房地产转移登记时,应当向房地产登记机构提供已足额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相关凭证。

第七十八条 业主委员会可以向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代管部门提出申请,将不低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百分之八十的款项转存为一年以上的定期存款,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代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予以办理。利息计入相关业主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分户账。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代管部门应当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保值增值情况向业主公开,业主有权查询本人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结存情况。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代管部门应当根据维修资金的使用计划和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履行维修资金保值增值的责任。具体办法由省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省财政行政主管部门自本条例施行之日起一年内制定。

第七十九条 对配套设施不齐全、环境较差的旧住宅小区,设区的市、县(市、区)政府应当采取措施进行改造整治,并将改造整治规划和年度计划向社会公布。旧住宅小区的范围,由设区的市、县(市、区)政府确定。

旧住宅小区内的道路、照明、绿地及文化体育、安全防范、物业服务用房等配套建筑及设施设备的改造建设资金,由政府负责;业主专有部分的设施设备改造支出,由业主承担。

第八十条 旧住宅小区改造整治中,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并经法定程序批准可以建设物业服务用房和一定比例的物业服务经营性用房。物业服务经营性用房的经营收益作为旧住宅小区维护管理费用的补充资金,由业主大会监督使用。

第七章法律责任

第八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专业经营单位拒不承担维修、养护或者更新责任的,由县(市、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造成业主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第四十条第一款规定,物业服务企业承接物业未进行查验的,由县(市、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记入物业服务企业信用档案。

第八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物业服务企业未将物业承接查验情况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告的,由县(市、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八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一款规定,业主、物业使用人未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可以通过上门催交、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示等形式,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物业服务企业未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示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物业服务费用和经营设施收益收支情况、公共水电费分摊情况或者公示失实信息的,由县(市、区)价格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第八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在接受委托代收有关费用时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的,由县(市、区)价格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退还已收取的费用。

第八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市、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可以提请颁发资质证书的部门依法降低其资质等级直至吊销资质证书:

(一)违反本条例第五十六条第一款规定,被解聘的物业服务企业未按照规定办理移交手续,或者除物业服务合同另有约定外,被解聘的物业服务企业在办理交接至撤出物业管理区域前的期间内不维持正常的物业管理秩序的;

(二)违反本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被解聘的物业服务企业拒不撤出物业管理区域的。

第八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三款、第四款规定,建设单位将未出售或者未附赠的车位、车库不优先出租给本区域内业主,或者将多余车位、车库出租给本物业管理区域外使用人的租赁期限超过六个月的,由县(市、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逾期不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违反本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三款规定,建设单位对业主要求承租的车位、车库只售不租的,由县(市、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八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第六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将平时用作停车位的人民防空工程不向全体业主开放、出租停车位的租赁期限超过三年或者将停车位出售、附赠的,由县级以上民防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逾期不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九十条 违反本条例第六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违反行政管理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政府规划、建设、房管、城管、公安、环保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法查处。

第九十一条 县级以上地方政府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以及其他有关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滥用权利、玩忽职守、贪腐,尚未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章附 则

第九十二条 本条例所称住宅共用部分,是指根据法律、法规和房屋买卖合同,由单幢住宅内业主或者单幢住宅内业主及与之结构相连的非住宅业主共有的部分,一般包括住宅的基础、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以及户外的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

本条例所称共用设施设备,是指根据法律、法规和房屋买卖合同,由住宅业主或者住宅业主和有关非住宅业主共有的附属设施设备,一般包括电梯、天线、照明、消防设施、监控安防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

本条例规定的面积和人数,按照下列方式计算:

(一)专有部分面积按照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面积计算;尚未进行登记的,暂时按照测绘机构的实测面积计算;尚未进行实测的,暂时按照房屋买卖合同记载的面积计算;建筑物总面积,按照前项的统计总和计算;

(二)业主人数按照专有部分的数量计算,一个专有部分按照一人计算。但建设单位尚未出售和虽已出售但尚未交付的部分,以及同一买受人拥有一个以上专有部分的,按照一人计算;总人数,按照前项的统计总和计算。

第九十三条 本条例自2013年5月1日起施行。

;

第一次申请测绘资质是必须从丁级开始申请逐步升级,还是可以直接申请丙级或者乙级??

可以直接申请丙或乙级测绘资质巡查范围,前提是各方面条件要达到测绘资质巡查范围

边坡监测需要测量哪些测项?

近几年,我国边坡塌陷事件频繁发生。所以在边坡发生变形的时候,就应该采取适当方法对其变形及影响因素进行排查,确保变形在安全范围内,以保证边坡的稳定。那今天岩联小编想跟大家分享的是边坡稳定监测的4点主要内容。

一、边坡地表变形监测 

边坡地表变形监测的方法包括地表大地测量法、GPS测量法、近景摄影测量法以及地表沉降变形远程自动化监测边坡岩体的破坏一般是个缓慢的过程,破坏前会有很长时间的变形期。早期边坡稳定监测主要是根据人工观测地表的变化特征,地下水的异变,周围动植物的异常等来确定边坡的状况。虽然这种方法最简单,也没有实际数据,但它是边坡最直观的表现,以此为据才能制定合理的监测方案。通过对边坡岩体的变形量测,不但可以预测预报边坡的失稳滑动,同时运用变形的动态变化规律来检验边坡治理设计的正确性。 

二、边坡内部变形监测 

边坡内部变形监测的目的是能为准确确定滑面位置,研究滑坡目前性状及其发展趋势,以及整治工程设计提供重要的信息。边坡稳定监测主要是在钻孔中安设仪器对边坡内部变形实行监测,监测项目主要有沉降、倾斜、挠度及地下水位或渗透压力,有时还可以进行地下水流向、流速和水质分析等测量工作。对于边坡来说,潜在滑面的确定至关重要,一般是以地质勘察为主确定潜在滑面,通过监测等手段,验证或修正潜在滑面的位置。 

三、边坡应力监测 

边坡应力监测包括边坡内部应力监测、岩石边坡地应力监测、边坡锚固应力测试。边坡地应力监测主要是针对大型岩石边坡工程,一般采用深孔应力解除法来进行地应力绝对测量和地应力变化监测,只在了解边坡地应力或在施工过程中地应力的变化情况。边坡锚杆锚索拉力的变化是边坡荷载变化的直接反映,因此对于边坡锚固力的监测,一方面可以结合位移测量修正锚杆的设计参数,另一方面可以了解到边坡荷载的变化情况。 

四、边坡地下水监测 

地下水是边坡失稳的主要诱发因素,对于地下水丰富的边坡,地下水动态监测是一项重要的监测内容。地下水动态监测以了解地下水位为主,根据工程要求,可进行地下水孔隙水压力、扬压力、动水压力、地下水水质监测等。尤其在边坡工程中,孔隙水压力是评价和预测边坡稳定性的一个重要因素,需要在现场埋设孔隙水压力仪进行观察。

以上是边坡稳定监测的主要内容分析,我们正由过去的人工皮尺的检测手段过渡到监测设备,又在向自动化远程系统方向发展,相信我国的监测技术会越做越好。

什么是二级检查一级验收

二级检查即过程检查和最终检查,过程检查由项目部组织承担,最终检查由公司质监部负责实施。

一级验收由任务的委托单位组织实施,或由该单位委托具有验收资格的检验机构验收。

检查验收的主要依据是技术设计书和国家有关规范。遵循两级检查、一级验收的原则,测绘生产单位对产品质量实行过程检查和最终检查。过程检查是在作业组自查、互查基础上由项目部进行全面检查。最终检查是在全面检查基础上,由生产单位质检人员进行的再一次全面检查。

验收是由任务委托单位组织实施或其委托具有检验资格的机构验收。验收包括概查和详查,概查是对样本以外的影响质量的重要质量特性和带倾向性问题的检查,详查是对样本(从批中抽取5~10%)作全面检查。

扩展资料:

执行流程:

一、过程检查

过程检查包括作业组的自检和作业组之间的互检,贯穿于整个作业过程。

1、过程检查按照《测绘产品检查验收规定》(CH1002-95)的要求进行。

2、检查应将检查意见填写在《测绘项目检查记录表》上,检查意见的处理情况应由处理者填在相应栏内,检查者应对处理情况复查。

3、地形图测绘中还应进行数据正确性检查、图面检查和接边检查、野外巡查、野外设站检查,填写《测绘成果检查表》。

二、最终检查

1、最终检查由队长负责组织实施,终检结束后编写最终检查报告,并随其他资料上交。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两级检查一级验收

无人机应用技术专业前景怎么样?

目前,很多飞手有接受AOPA认证机构培训考取合格证的需求,在接受培训前会有很多疑问,比如无人机的基础知识,培训学什么,考试靠什么。昆明俊鹰无人机针对这些疑问准备了简洁易懂的解答。

什么是无人机?

无人机是一种由无线电遥控设备或自身程序控制装置操纵的无人驾驶飞行器。

无人机都有哪些?

从技术角度定义可以分为:无人直升机、无人固定翼机、无人多旋翼飞行器、无人飞艇、无人伞翼机等。

什么是多旋翼无人机?

拥有三个及三个以上旋翼的飞行器。

什么是直升机无人机?

由一个或两个具有动力的旋翼提供升力并进行姿态操作的飞行器。

什么是固定翼无人机?

由固定在机身上具有翼型的机翼,通过与来流的空气发生相对运动产生升力的飞行器。

多旋翼无人机的优势:

(1)体积小、重量轻、噪音小、隐蔽性好,适合多平台,多空间使用;

(2)可以垂直起降,不需要弹射器、发射架进行发射;

(3)飞行高度低,具有很强的机动性,执行特种任务能力强;

(4)结构简单控制灵活,成本低,螺旋桨小,安全性好,拆卸方便,且易于维护。

无人机应用在哪些领域?

航空摄影、货物运输、政府民生、石油勘测、遥感航测。

多旋翼运用领域:

城市管理、农业、地质、气象、电力、电力巡检、抢险救灾、视频拍摄等行业。

直升机运用领域?

城市管理、农业、地质、气象、电力、电力巡检、抢险救灾、视频拍摄等行业。

飞手的工作范围都有哪些?

对飞机的组装与维护,飞行前的检查及飞行中对飞机的安全负责。

无人机如何进行航拍?

通过搭载云台与拍摄系统,进行第一人称视角的飞行。

无人机起飞之前应该注意哪些检查?

对飞机的检查:部件的衔接是否牢靠,布线是否安全,机载设备是否工作正常

对地面的检查:地面通讯、操作系统工作是否正常;

对环境的检查:周围环境是否适合作业及起降场地是否合理,空域有无申报。

什么是地面站?

架设在地面进行对无人机实时的监测及航线设定等预操作。

什么是美国手?

左手上下油门,左右方向,右手上下升降,左右副翼。

什么是日本手?

左手上下升降,左右方向,右手上下油门,左右副翼。

什么是飞行记录本?

记录从模拟器开始练习至目前的飞行经历的记录本。

什么是GPS模式?

对飞行器操作增加了由gps卫星进行的精确定位,可以精准定高和定点。

什么是手动模式?

GPS不参与飞行工作,飞行器不能定点和定高,由飞控本身的传感器进行增加稳定飞行操作的模式。

学习无人机技术对我们有哪些帮助?

成为一名经验丰富的飞手之前,首先应该清楚如何避免坠机?当无人机在高空飞行时,由于复杂的环境因素,当无人机处于失控的状态,一旦危险出现,可以挽回不必要的损失。

个人自学时候着重学习什么?

模拟器的练习、地面站的基本操作。

模拟器是什么?

借助电脑平台还原真实飞行。

学习无人机门槛要求?

年满17周岁、中等学历以上、身体健康、无犯罪记录。

AOPA是什么?

航空器拥有者与驾驶员协会。

驾驶员合格证是否国际通用?

中国(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的唯一合法代表。除在中国得到官方认可外,在全世界都是通用的。

考核过后多久可以拿到证件?

考试过后1个月的周期。

证件有效期是多久?

2年。

无人机驾驶员需求量?

目前全国对无人机驾驶员、机长的需求量大约在10万左右,但是真正符合资质的人目前只有2000余人。

驾驶员、机长、教员三者的区别?

驾驶员:视距内飞行(无人机驾驶员或无人机观测员与无人机保持直接目视视觉接触的操作方式,航空器处于驾驶员或观测员目视视距内半径500米,相对高度低于120米的区域内)

机长:除视距内还可通过操作地面站进行对无人机在目视视距以外的运行

教员:了解教学法等可进行对驾驶员及机长的培训。

通过培训后,能用无人机进行什么样的工作?

农业植保、遥感测绘、影视航拍等行业。

通过学习薪酬待遇如何?

通常飞手实习在3000+转正后上不封顶。

什么是有基础班?

入学前达到相对机型飞行技术标准要求,通过短期强化培训取得AOPA驾驶员合格证的学员。

什么是无经验班?

入学前对无人机简单了解,有过GPS模式飞行经历,以及想从事无人机行业的爱好者(就业)和企业培养人才为重点,通过中长期培训取得AOPA驾驶员合格证的学员。

旋翼机型与固定翼机型考核项目都是什么?

多旋翼或直升机:1.起飞,2.慢速自旋一周(360°),3.水平八字4降落

固定翼:1.起飞(逆风)2.四边航线,3.水平八字,4.模拟发动机失效,5.降落(逆风)

理论课都讲什么?

1.无人机概述与系统组成

2.民航法规与术语

3.空域的飞行与申报

4.航空气象与飞行环境

5.无人机分类及主流布局形式

6.无人机构造

7.飞行原理与性能

8.通信链路与任务规划

9.所使用的无人机系统特性

10.无人机飞行手册及其他文档

实操课都讲什么?

1.模拟飞行

2.飞机拆装、维护、维修和保养

3.地面站设置与飞行前准备

4.起飞与降落训练

5.紧急情况下的操纵和指挥

拆装课都有哪些内容?

无人机机械位的拆装,电子设备的安装及调试。

口试都考哪些?

飞行器的维护使用与拆装,飞行前检查,遥控器的使用与设置

地面站都考哪些?

航校规划、飞行中紧急事故的处理操作等

理论未通过怎么办?

与下期培训班学员一起进行考试,理论未通过不能参加实操考试。

实操未通过怎么办?

与下期培训班学员一起进行考试。

多旋翼练习用什么机型?

劲鹰650四轴练习机、劲鹰1000型八轴航拍航测无人机、劲鹰1600大型载重旋翼飞行平台

直升机练习用什么机型?

亚拓700L 、亚拓550L。

固定翼练习用什么机型?

劲鹰1型汽油航测航拍无人机、劲鹰2型垂直起飞固定翼无人机、劲鹰3型可垂直起飞悬停固定翼无人机。

房产测绘流程是怎样的?

房产测绘流程如下测绘资质巡查范围

开发前期设计测绘工作

测绘部门]提供的测绘地形图是房地产设计开发工作顺利进行的依据。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选址申请时测绘资质巡查范围,必须向规划部门提交经过测绘部门修正的地形图,然后按照工程项目建设的要求测绘资质巡查范围,进行房地产项目的设计和规划。-般情况下,根据房地产项目开发的要求,房地产内部的管线规划和建设必须使用1: 500的比例尺地形图,而区域整体规划则应该使用1: 200的比例尺地形图。所以测绘人员必须在房地产项目开发前做好测绘与设计的相关工作,才能确保后期房地项目建设的顺利进行。

施工前勘察定界测绘

施工企业在房地产项目开发过程中,必须严格的按照《地籍测绘规范》的要求,做好工程用地的规划、测量以及施工方案的设计工作,同时确保工程用地审批资料的完整性与合理性。另外,由于工程项目建设的勘测工作主要包括了国有土地出让与农用土地的转让等各方面工作,所以工作人员必须严格的按照国家发展的基本目标与土地规划要求,确保勘测定界的合法性与合理性,才能确保工程项目用地勘察定界工作的顺利完成。

施工过程的测绘工作

建设部门]在完成房地产项目的选址意见书报批工作与规划工作后,地质.勘察.测绘应该及时的开展用地情况的检查与规划工作,并在相关审批工作结束后,,向施I企业颁发临时建筑项目的规划许可证书,为工程项目正式进入施工阶段做好准备。房地产项目进入施工阶段后,房产测绘部]应该根据相关的要求做好房产建筑平整度测绘、建筑放样、相关管线道路等各方面的测量工作。在测绘工作完成后,根据建筑规划的标准和要求,进行施工图纸的设计工作,为房地产建设项目的施工提供准确的依据。

完整的房产测绘工作

房产测绘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强、 技术要求高的专业化测绘工作,该工作主要包括了房地产行业调查、房产平面控制测量图绘制、房产要素测量、面积测算、变更测量、成果验收等各方面的工作。这就要求,工作人员在开展房地产测绘工作时,必须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首先,平面控制测量工作。只有切实做好平面控制测量工作,才能确保后期房地产项目施工的科学性与合理性。由于汽车,房产要素测量。房产要素测量主要指的是房屋建设用地与其他相关要素的测量工作,这一工作的开展为后续房屋产权登记与产籍管理工作的开展提供了科学的依据。另外,由于成果验收不仅是房产测绘工作的最后一项工作,更是确保房产质量是否符合标准的关键,只有通过验收合格之后的房屋,才能允许其售卖或交付使用。

竣工测绘和房产测绘工作

房地产开发企业必须运,用科学合理的测绘方法,对房地产工程项目的施工图、面积界定图、放线图、设计图以及其他相关文件信息等进行准确的测绘和数据记录工作,为后续工程项目的综合验收与城市地理数据库的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支持。房地产项目竣工后,房产测绘部门]必须及时的组织工程项目施工各方开展房地产项目的住宅面积、公共面积、绿地面积等的测绘工作,才能及时的发现房地产项目开发过程中是否存在违法违规的现象。

另外,房产测量工作完成后,房产测绘部门]必须按照实际的测绘数据绘制工程项目的竣工图、房屋管线完工图以及分间分层平面图等,最后将相关图纸交由规划管理部门]开展验收工作,才能确保房地产项目开发的合理性与合法性。

参考资料:房产测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