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理信息系统与城市规划的关系~~拜托大家帮忙总结一下吧。。

一、计算机在城市规划中应用的简要回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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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应用领域和发展过程

改革开放以来,计算机技术在城市规划行业中取得了不少应用成果,就其技术和应用的对象可按时间顺序大致分为四个方面:

1.有关社会、经济问题的统计、分析、模拟、预测。这方面的应用开始于70年代末~80年代初,最初受计量地理学的影响较大,后来,涉及的范围越来越广,对现象解释、政策制定、方案选择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目前主要在学术机构和少数规划设计单位里使用,还未广泛普及、推广。

2.交通调查资料处理和交通规划模型使用。这方面的应用开始于80年代中期,在国内许多大、中城市的规划中收到一定效果,为交通政策的制定、路网规划、用地布局等问题,提供了决策依据。因模型问题的技术比较复杂,仅少数技术力量雄厚的研究机构,才有能力开展这项工作。

3.计算机辅助绘图与辅助设计。这方面的应用开始于80年代中后期,主要是在修建性详细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方面发挥作用。只要有合适的软件,一般的规划设计人员经过培训,就可用起来,目前在一些经济比较发达的地区,或对人才的吸引力较强的单位里,比较重视,并且已在实际工作中见效。

4.和管理工作相结合的信息系统。这方面的应用开始于80年代末~90年代初,一些简单的系统已在少数城市投入运行。近年来,以地理信息系统技术为支撑的城市建设管理或城市规划信息系统成为一个热点,许多城市已经开始或准备花较大的投资来搞地理信息系统的应用开发,其中也有少数城市已初见成效。

(二)若干经验和结论

对计算机在城市规划中应用的初步回顾,可得出以下结论:

1.计算机技术本身的发展是专业应用的物质基础。从上述四个方面可以看出,专业应用对计算机硬件的要求是逐步提高的。最初的应用即使在今天已经淘汰的硬件机型上也可完成得很好,而大规模的信息系统则需要比较高档的计算机和网络系统。从发展趋势看计算机的性能将持续提高,价格不断下降,有关软件的通用化程度、使用的方便性也会有进一步改善,这对各行各业都很有利,对城市规划行业来说,有助于落后地区赶上发达地区,发展中国家缩小与发达国家的差距。

2.城市规划工作内容和要求是新技术应用的需求动力。以社会、经济问题的统计分析为例,它最早应用于规划行业,但推广普及的速度不快,其原因很可能是在规划本身的需求方面。在目前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经济、政治体制下,人们规划的重点仍是解决形态、布局的问题,方案的选择、政策的制定主要由行政长官来拍板,尽管这种拍板主要也是受经济、政治背景的影响,但是统计、分析的结论只是融合在定性的结论之中,在决策时不一定显露出来,或者是对非形态、非布局的问题才起作用,因此这一方法就反过来影响到人们对它需要的迫切程度和推广、普及的速度。又例如:为何在一些大、中城市交通模型得到使用;经济效益好的规划设计机构辅助绘图、辅助设计容易推广;土地批租、城市开发形成高潮时管理信息系统成为热门话题,显然需求是一个强大的动力,它比科技示范、行政推广所起的作用大得多。

3.人才问题是重要的制约因素。计算机技术引入到城市规划行业,往往是从非规划专业人员开始的,有些人从习惯的角度甚至可称为“外行”(当然,经过一段时间,其中有很多已变成“内行”了)。例如:在引入计量地理学方法时,有些地理专业人员还不很熟悉城市规划;搞交通规划时,有不少人原来是搞数学的或搞道路设计的;计算机辅助绘图、辅助设计最初也由一些只熟悉计算机而不熟悉设计的人来搞;地理信息系统则有很多是计算机、地理、测绘专业人员来开发的。非规划专业出身的技术人员参加到规划行业中,带来了新的思维、技术、方法,推动了规划工作的转变、提高,但是已经熟悉规划的专业人员,若不积极地参与新技术的应用、推广,会造成应用开发上的盲目性。因为,城市规划毕竟是一个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行业,其中不少岗位没有一定的专业训练和实践经验不容易胜任。规划行业所用的语言(包括图纸)看似简单,但是准确理解并不容易,所以,有一定实际经验的人员参与计算机技术的开发应用是十分必要的。近年来,各地一些比较成功的例子都证明了这一点。就目前总的情况来说,有实践经验的规划人员的参与开发或接受培训,离实际的需要还有很大差距。

综上所述,技术、需求、人才始终是影响城市规划行业应用计算机技术的基本制约因素。下面重点就地理信息系统的开发应用,进一步探讨有关组织、管理方面的制约因素。

二、如何认识地理信息系统应用中的困难

(一)地理信息系统的发展状态

地理信息系统(英语简称GIS)是一项以计算机为基础的输入、储存、查询、分析、表达地理信息的综合性技术。把事物的空间位置,以及有关的文字属性信息存入数据库中,建立起相互联系,提供查询、分析工具,并以专题地图的方式表达出来,是GIS技术的核心(宋小冬,1991)。由于GIS的输入、输出的形式主要是地图,其查询、分析工具比较直观易懂,因此很容易被规划人员接受。

近年来,发达国家的一些GIS软件相继进入中国市场,这些软件不但能处理汉字,还附有一些国外的应用实例,因而对国内的规划、管理人员产生了强烈的吸引力。这些软件已达到了一定的实用性、通用性,而计算机硬件的价格也在逐年下跌,因此,很多城市纷纷立项、投资,开展以GIS为基础的城市建设管理或城市规划信息系统的研制,少则数十万元,多则数百万元、上千万元,试图将此举作为自己城市的规划、管理工作走向现代化的标志。

长期以来,从中央到地方,用在城市规划或城市建设管理上的科技投资并不很高,上述举动说明了一些地方政府急于提高规划与建设管理水平的积极性。但是,在缺乏经验的情况下,认真分析国内外已经出现的一些问题、困难,从中吸取教训,研究对策,才能有效地保护这种积极性,真正推动新技术的健康发展,否则,过分的热情也可能导致失败,造成资金、人力的浪费。

从目前GIS发展状态来看,不但GIS技术本身可直接服务于规划、管理工作,也可以和统计、分析,交通规划,计算机辅助设计等方法结合起来使用,GIS和遥感的结合也是该项技术的一个重要分支。GIS确实有很大的应用潜力,它的推广可使规划行业新技术的应用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单就技术而言,除了某些专门用途(如:三维空间模型、空间决策支持系统)或将GIS和其他技术结合起来(如:空间统计、用地布局)还有一定难度外,要把这项技术用起来已没有很大的障碍。但是,要大规模地应用,并获得明显的效果,必然会遇到投资大、周期大、牵涉面广、组织协调难等非技术问题的困扰,这些问题也是世界各国包括发达国家都曾遇到过的(张其锟,1994)。

(二)关于GIS实施中的非技术问题

1.信息来源。计算机是一项自动化的技术,但信息系统所需的数据一般是以手工方式去收集、整理后才输入到计算机里的,没有数据来源的信息系统等于是无米之炊。没有丰富的、全面的信息输入到数据库中,信息系统的功能再好也只能停留在演示阶段。城市规划所需的信息不少是分散在各个部门里,平时没有固定的班子来从事信息的收集与整理,往往是结合某项任务来突击性地开展这项工作,要消耗大量人力、物力,而且任务结束后临时班子也就解散了,当外界情况有了变化,很难及时更新信息,不能保持信息的现势性。在发达国家,人们把GIS在硬件、软件、数据三者的费用关系喻为1:10∶100,虽然这一比例并不精确,但是它说明了数据收集、输入的成本之高,以及隐藏在费用之后的组织工作的难度之大。

2.信息的控制权。有了数据库,有了分析工具就可以辅助管理、辅助决策,可以说谁掌握了信息,谁就掌握了决策的主动权。因此信息的控制权问题可能成为机构、部门之间十分敏锐的问题。有人认为,信息控制权的争夺,会导致信息系统的失败(Aronoff,1989)。若把信息的控制权交给高层领导来掌握,会因远离基层而降低信息的使用效率,也不容易调动基层单位收集、更新数据的积极性(尽管利用计算机的网络技术很容易做到,但在管理上则有困难)。反之把信息的控制权交给某个基层部门,则可能引起平级机构之间的矛盾。

3.经济利益与效益。在发达国家,信息系统的历史较长,已有了很多公开的数字化的地理信息服务,这种服务的深度、广度与费用、效益有密切关系。地理信息系统的效益主要是提高管理、决策的效率、质量、水平,往往只有间接的经济效益。公开化的数据服务从理论上说可避免各个部门重复性地收集与输入数据,大大降低费用,获得明显社会效益,但是,这项工作是由政府包下来,还是靠企业之间的竞争来解决,在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也未有成熟的经验。目前,在美国,小比例尺的数字化地图、国情普查资料等均由政府包下来,服务收费很低。而在英国虽然也靠官方来搞,但收费很高,一般用户较难承受。在中国,当前的体制正在转轨之中,很多机构往往是一班人马两块牌子或一块牌子双重体制,同时承担政府和企业的职能,掌握数据的单位如何向外界提供服务,如何调动积极性,还需要一定时间的探索。

4.人才。即使硬件、软件(包括二次开发)、数据都可花大代价来解决,但信息系统的长期发展还要靠本机构的内部人才才能维持,这一问题在前面已提到,需要强调的是在当前情况下,应采取必要措施,鼓励和吸引规划、管理人员边开发、边学习,以此带动应用,带动整个队伍技术水平的提高。

三、若干设想与建议

(一)测绘和统计部门应向公众提供更多的地理信息产品服务

传统地形图是目前测绘部门的主要信息产品。在技术改造的过程中,航空遥感、野外数字测量、计算机辅助制图已在相当多的测绘机构得到应用、推广。这些技术正好可以和GIS结合起来,除了可利用GIS的制图功能外,把测量结果转入GIS的数据库显得尤为重要。采用这种方法,测绘部门本身的工作效率、质量、精度可提高,各行各业则可直接获得数字化的地形信息,从而极大地减少重复劳动,降低全社会的信息收集与输入成本,还比较容易保持空间位置的精确性。当然这里会有两个新问题出现:

一是信息的重新分类与组合。GIS的数据库主要是为了查询、分析方便,并不一定要绘制标准的地形图。在现实工作中,规划、管理常用的地形信息比现行的标准地形图简单,而非地形信息,如土地使用、地籍、房产、管线往往很重要,应和地形信息结合在一起使用,这些发达国家的实践中已得到证实。因此测绘部门的信息产品种类要增加,要便于灵活组合,这样就需要重新分类,并制定新的标准,当然有些信息要从非测量部门获得。

二是数据的更新。各地的城市建设发展很快,地形图的现势难以保证,转向GIS后,信息种类更多,若要将各种信息都及时地、同步地更新,事实上难以做到,只能在分类的基础上,对不同信息规定不同的更新周期,删繁就简,其中非地形信息不必由测绘部门包下来,可交给关系最密切的业务部门去更新,测绘部门则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由于测绘部门不是决策机构,不容易产生信息控制权上的矛盾,但在经济利益问题上,还有待改革的进一步深化。

我国官方统计机构的社会经济统计资料中,地理位置信息过分简单,应通过各种渠道,建议并呼吁统计机构向发达国家学习,提高社会经济统计资料中地理信息的准确性和详细程度。

(二)规划管理部门可在应用上先行一步

在当前经济发展和体制改革形势下,政策问题的研究、规划方案的编制,将由完全的政府承担转向各咨询机构(包括规划院、学术机构)和政府相结合的模式。但是,规划立项成果验收、方案审批、政策协调管理和立法以及日常的城市建设管理只能更加强化政府的行为。近年来,城市建设中出现的许多问题,大多与管理不严、不善有关,从这个意义上,加强、改善管理工作可能比改进方案的编制工作更为迫切。而GIS这一先进技术正好可以推动管理工作走向现代化。

在规划管理部门应用GIS,可先利用GIS技术中比较成熟的部分,不必马上把非GIS技术或一些还不成熟的GIS技术结合进来,所以技术难度较低。规划管理工作的流程比较稳定,容易描述,因而也就比较容易计算机化。管理工作所需的信息中很大一部分可在行业内部获取,有些可在管理过程中产生的,容易避开信息控制权的矛盾。日常规划管理工作需要的信息种类也较少,较单纯,因而信息收集、输入费用较低,内部管理较简单。因此从需要和可能的两个角度看,为规划管理服务的GIS将会在各地较早地见到实效,这既是发达国家已取得的经验,也被国内的初步实践所证实(中学军,1994)。

(三)规划设计单位应以加深规划内容、拓宽研究领域为先导

GIS技术的核心是空间信息的查询、分析。就传统的规划方案编制工作的习惯来说,需要反复分析的内容并不很多,较难体现采用GIS技术的优越性。但是,如果在制定方案之前要作大量的背景研究,重要的项目作详细的选址

城乡规划申请甲级在全国规划编制单位管理信息系统怎么操作

先报资料到当地规划局城乡规划编制单位信息系统,规划局评审后再报住建部。自己哪能在电脑上操作就能申报哦。是审批结束后自己城乡规划编制单位信息系统的年报等东西才是在系统上直接报。

地理信息系统(GIS)在城乡规划中有哪些应

GIS在城市规划中的作用  GIS(地理信息系统)对于城市规划是一项重要的技术。它可以在城市规划的各个阶段发挥重要的作用城乡规划编制单位信息系统,包括专题制图(图框、图例、风玫瑰)、空间叠加技术分析(现状容积率统计、城市用地适宜性评价)、三维分析技术(三维场景模拟、地形分析和构建、景观视域分析)、交通网络分析技术(交通网络构建、设施服务区分析、设施优化布局分析、交通可达性分析)、空间研究分析(空间句法、空间格局分析)、规划信息管理技术(规划管理信息系统、规划信息资源管理)等城乡规划编制单位信息系统,尤其在空间分析研究和规划管理信息系统中甚至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现状调研阶段:

利用GIS管理现状数据(例如土地使用现状数据、道路数据、市政设施数据等)。 利用手持GIS设备辅助现场勘测。融合GPS(全球定位系统)、RS(遥感)和GIS的手持设备可以告诉规划师所处的位置和周边的地理环境,以及相关地理数据,使规划师更快、更准确的掌握现场情况。

现状分析阶段 :

利用GIS的叠加分析功能,统计容积率,评价用地的适宜性;叠加分析将有关数据进行空间叠加产生一个新的数据图层,例如把建筑和地块叠加,就能使建筑要素拥有地块的属性。  制作各类现状图纸;  利用空间统计功能,挖掘地理事物的空间分布规律;例如分析人口规模等。  分析空间结构;对空间格局的分析首先要判断空间分布是否存在规律,即空间分布是集聚的还是发散的,或是随机的,然后还要分析空间集聚的类型,在什么区域集聚,集聚区域的位置、大小、形状等,最后还要分析集聚的原因。  分析交通可达性和交通网络结构;交通可达性分析可在路网优化、土地使用规划、地价评估、区位分析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利用GIS精确地构建城市交通网络,包括道路线形、道路畅通情况、车速、路口禁转、单行线、高架路、路障等,然后在此基础上计算最短车行路径和设施的服务区域。利用空间相互作用模型分析城镇的吸引力和势力圈,用于行政区划调整; 模拟三围地形地貌、虚拟城市场景;分析景观视域; 制作城市演变的动画等。

规划设计阶段 :

规划设计阶段和城市演变模型结合起来(例如城市CA模型)预测城市演变; 通过多准则决策分析,预测不同政策条件下的用地变化; 交通网络优化;  市政和公共设施布局的优化;在构建交通网络模型后,利用Network Analyst模块的新建服务区功能优化某设施在服务半径内能覆盖的区域。  规划景观的实时模拟; 场地填挖方分析; 规划制图等。

规划实施阶段:

管理规划编制成果、基础地形、市政管线以及相关的各类信息,为规划业务提供信息; 利用规划管理信息系统,开展各类建设许可业务;  决策时,模拟建设的三维场景,用于多方案选择和方案优化;查验项目申报是否符合相关规划等; 评价、监督阶段  和遥感相结合,监测城市、区域的环境变化; 检查建设项目是否符合规划; 检讨规划的实施效果等。

城乡规划编制单位是做什么的

城乡规划是各级政府利用现有地图、卫星地图结合实际来开发治理历史现状城乡规划编制单位信息系统,泛指统筹安排城市规划和农村交通居住消防绿化城乡规划编制单位信息系统,生产生活环境建设,发展空间布局,提升品位,合理节约利用自然资源,保护生态和自然环境。维护社会公正与公平城乡规划编制单位信息系统的重要依据,具有重要公共政策城乡规划编制单位信息系统的属性。

城乡规划编制单位基本都是各地的设计单位,不是事业单位,属于企业单位!

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等级与标准

上传材料中的扫描件除身份证、出租方产权证之外均须由北京市勘察设计和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办公室申报窗口核验原件。

(一)申请条件:

首次申请城乡规划编制资质企业应提交下列材料:

(1)《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证书申请表》2份(企业法定代表人须在申请表上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对其真实性负责);

(2)《规划、勘察、设计、测绘资质等行政许可事项申报表》1份及法人委托书1份;

(3)技术人员社保证明《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位职工缴费信息)》

(4)在《全国规划编制单位信息系统》中上传相关材料彩色扫描件:

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②各项管理制度及质量保证体系文件目录;

③法人资格证明材料、身份证明、任职文件、学历证书、职称证书等;

④《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证书申请表》中所列技术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证书、毕业证书、注册规划师资格证书;

⑤《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证书申请表》中所列技术人员及注册执业人员的聘用合同,技术人员社保证明《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位职工缴费信息)》,企业缴费凭证(社保缴费发票或银行转账凭证、地方税务局出具的税收通用缴款书或完税证明);

⑥技术装备和办公场所证明(自有的:提供产权证;租用的:提供出租方产权证复印件及租用合同(协议));

⑦其他需要出具的证明或者资料。

申请晋升资质等级的企业应提交下列材料:

(1)《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证书申请表》2份(企业法定代表人须在申请表上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对其真实性负责);

(2)《规划、勘察、设计、测绘资质等行政许可事项申报表》1份及法人委托书1份;

(3)技术人员社保证明《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位职工缴费信息)》;

(4)在《全国规划编制单位信息系统》中上传相关材料彩色扫描件:

①首次申请城乡规划资质的全部材料;

②企业原资质证书正、副本;

③《城乡规划编制资质证书申请表》中所列的规划编制项目的合同及项目委托方关于项目实施情况的证明材料。

企业更名需重新核定资质的,提供下列材料:

(1)《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证书申请表》2份(企业法定代表人须在申请表上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对其真实性负责);

(2)《规划、勘察、设计、测绘资质等行政许可事项申报表》1份及法人委托书1份;

(3)《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变更审核表》;

(4)经法人代表签署的申请更名报告;

(5)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变更证明;

(6)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7)资质证书正、副本;

(8)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提供其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关于企业名称变更的批复文件,其它类型企业提供公司股东会决议。

企业因改制、分立、重组、合并等需重新核定资质的需提供下列材料:

(1)《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证书申请表》2份(企业法定代表人须在申请表上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对其真实性负责);

(2)《规划、勘察、设计、测绘资质等行政许可事项申报表》1份及法人委托书1份;

(3)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合并、分立、改制情况报告,包括新企业与原企业的产权关系、资本构成及资产负债情况,人员、内部组织机构的分立与合并、城乡规划编制资质业绩的分割、合并等情况;

(4)首次申请城乡规划编制资质的全部材料;

(5)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变更证明;

(6)资质证书正、副本;

(7)改制(重组)方案,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及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批复文件,企业职工代表大会的决议;或股东(代表)大会、董事会的决议。

(二)申请条件的依据 《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2号)

(三)申请方式:书面送达

(四)申请材料和申请书示范文本

《城乡规划编制资质申请表》

(五)提示强调:

申请人应当如实提交有关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