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局都是负责什么工作

看看规划局的职责就晓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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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市规划、村镇规划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城乡规划编制普查工作,负责制定和草拟全市城市规划、村镇规划的政策、法规及规定。

(二)负责编制市区的城市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编制普查工作,组织编制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分区规划及详细规划城乡规划编制普查工作;参与研究制定与城市规划有关的国土、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各项专业规划城乡规划编制普查工作;审核上报县级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县级市城区总体规划;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建制镇总体规划的组织论证、申报或审批;负责指定报省审批的建制镇包括历史文化名镇总体规划的初审转报工作。负责规划指令性计划的编制下达和监督检查;会同文物管理部门进行全市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历史街区、保护地段等)的评定及规划审查报批工作,会同园林绿化等部门进行全市风景名胜区评定及规划的审查报批。

(三)负责核发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扩建和改建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城乡规划编制普查工作他工程设施(含临时建设项目)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简称"一书二证)工作;负责建筑工程、市政道路与工程管线等项目的规划验线和规划竣工验收;负责城市规划区内涉外建设项目的选址、定点、规划设计的安全审查和"一书二证"的核发;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城市雕塑、绿化小品、户外广告的审批工作,核发"一书二证";负责城市规划建设中各类费用的代收、代缴工作;审核市域范围内涉及全局性的重大建设项目和重要基础设施的选址定点,参与其可行性研究并按管理权限核发选址意见书。

(四)负责全市城市规划实施的监督;组织检查城市规划、村镇规划的实施情况,依法查处城市规划违法案件,负责全市规划管理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及规划执法监督和法制宣传教育。

(五)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的规划管理工作;负责确定招标、拍卖地块及地块性质,提出招标、拍卖地块的规划设计条件;协助年度供地计划的制订;参与土地价格评估工作。

(六)实施对城市规划设计和城市规划测绘的行业管理;组织开展规划设计方案的竞选工作;组织实施地下管线的普查;组织建立基础地理信息系统。

(七)负责全市城市规划业务的发展、科技进步、信息交流、技术培训等工作。

(八)领导市区各规划分局开展工作,指导所属县级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划的业务工作。

(九)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规划局都干什么

规划局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关于建设事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指导全市城市规划、村镇规划、城市勘察和市政工程测量工作。综合管理全市建筑活动;规范建筑市场;指导和监督建筑市场准入、工程招标投标、工程监理、工程质量与安全。指导全市城市建设和村镇建设工作。

指导全市住宅建设和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工作,负责全市房地产业行业管理。负责全市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咨询行业管理,规范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咨询市场。制定全市建设行业科技发展规划和技术经济政策。

城建局普查办干啥的

城建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城市和村镇规划、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建筑业、勘察设计业、房地产业、市政公用事业以及城建监察管理业的政策法规及相关的中长期规划,并结合本县实际组织实施。

(二)组织编制全县城市和村镇建设总体规划及详细规划。执行“一书两证’’制度,负责规划的实施、监督、检查和管理。

(三)依法监督和管理全县的建筑市场和工程质量。负责建筑活动中的资质管理、工程发包和承包的管理、监理单位的管理、工程造价管理。对从事活动的建设单位、施工企业、勘察设计单位、工程监理单位依法进行监督;负责建设工程的报建、施工许可以及招标投标活动,指导和规范建筑市场;负责建筑业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的推广工作和建筑市场强制性标准的实施监督和管理工程质量。

(四)负责全县城市建设和村镇建设计划的制定和实施工作;主管建设项目的设计审查、开工报告审批、施工组织及竣工验收;参与全县主要建设项目的论证、可行性研究和选址等前期工作。

(五)负责勘察设计市场的管理工作,对勘察设计单位资质和注册人员进行动态管理,对勘察设计文件实行审查制度、质量监督制度和事故报告处理制度,监督管理勘察设计活动,依法查处勘察设计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六)负责城市和村镇规划区内各类用地的规划和管理工作;管理全县房地产业,指导和管理住宅建设、房屋拆迁、房地产开发经营以及房屋商品化工作,规范房地产市场,指导住房制度改革。

(七)监督管理全县环境保护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环境保护规划,加强对环境监测的管理;负责污染防治、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和生态环境保护;负责大气环境、水环境、土地环境、声环境以及自然生态环境的监督管理工作。

(八)指导和管理城市供水、燃气热力、公共客运交通、市政设施、园林和城市绿化、雕塑工作;确立城建监察的工作目标,负责城建监察的业务指导;综合管理城市计划用水和城市规划区地下水的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

(九)主管全县村庄和集镇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拟定小城镇发展计划,负责村镇土地开发和利用;指导村镇统一开发、综合建设,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试点、示范工作;推广应用村镇建设的新标准、新技术、新产品,推进小城镇建设的健康发展。

(十)负责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十一)管理全县城市建设档案工作;负责城建系统队伍建设和业务建设。

(十二)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上饶市城乡规划局(2)

(四)规划用地科(信访室)

负责建设项目(市政类项目除外)建筑设计方案的审批和优化调整工作;负责建设工程施工图规划技术审查和日照分析审核工作;负责建设项目施工图的核准工作;负责户外广告设置的审查工作;负责临时建筑的审批工作;负责建设项目(建筑类)批前公示工作;负责接待和协调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及解释工作;负责市中心城市建设项目规划审批会办公室(非常设机构)的日常工作。

负责人:郑德敏

电 话:8179881

(五)规划工程科

负责各项规划实施情况的监督管理和检查;负责建设工程开工定位工作;负责各项建设工程的竣工验收,核发《竣工规划核实合格意见单》;查处违法建设行为。

负责人:刘川

电 话:8200552

(六)村镇规划科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村镇规划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村镇发展战略及中长期发展规划;负责各县(市、区、经开区、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分区规划、详细规划及重大建设工程的规划指导和审查工作;指导和协助各级政府编制和调整村镇规划工作;起草有关村镇规划、规划管理的规范性文件草案;负责风景名胜区、历史名镇名村规划的审查报批工作;负责村镇规划的教育培训、舆论宣传工作;负责全市村镇规划数据的统计工作;负责上饶市“1+5”信江河谷城镇群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负责人:杨桂豫

电 话:8179823

(七)市政规划管理科

负责中心城市内市政及管线工程(河道、码头、桥梁、涵洞、雕塑、绿地、公园、广场、各类市政管线及其附属工程)规划方案的审批;负责城市景观的规划管理(包括城市雕塑建筑小品和城市美化亮化等的审批);负责中心城市内市政及管线工程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核准;负责确定中心城市范围内道路的断面形式及各类工程管线的布置方案,协调各管线的竖向交叉;负责建设项目(市政类)规划批前公示工作;负责中心城市市政、管线工程的放验线、监督管理、竣工验收工作;负责组织中心城市综合管线普查与管理工作;负责建立城市地下管线工程资料库;参与市政综合管网规划、综合交通规划、消防规划的编制;负责市交通影响评价工作及其专家委员会(非常设机构)的日常工作。

负责人:汪钧

电 话:8290059

(八)行政服务科

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规定,负责本单位行政审批、行政许可事项工作;负责本单位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办理和办结;负责本部门行政许可、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程序与办理流程的设计、优化工作;负责建设用地规划管理;负责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竣工规划核实合格意见单》及报表统计汇总;负责建设项目规划批后公示工作;负责技术档案及项目审批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城市配套费等规费的征收工作。

负责人:陈慧俊

电 话:8179811

(九)纪检组(监察室)

为市纪委(监察局)的派驻机构。

负责人:鲁平

电 话:8179826

请问规划局的主要业务职责有那些?

1、拟订全市城镇发展战略以及城镇规划的有关政策、规章制度;

2、参与国土规划和区域规划的编制;

3、负责组织重大项目的选址和可行论证;

4、负责城乡规划设计和对建筑、勘测设计的管理;

5、负责组织编制全市城乡规划、风景名胜区规划,参与研究制订各专业规划和城镇体系规划;

6、负责城镇规划的审批和报批工作;

7、参与组织城市新区开发和旧城改造;

扩展资料:

市规划局是主管全市城市规划工作的市政府组成部门,主要承担研究和编制城市规划、对城市规划的实施进行管理和监督检查的职责。

主持局党务和行政全面工作。

负责规划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负责政务信息和政务公开、联系新闻媒体、保密工作。

负责机关后勤保障工作。

(一)贯彻国家有关城市规划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拟订地方法规、规章和政策,制订相关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和办法,组织实施并监督检查。

组织研究城市空间发展战略,研究城市规划、城市测绘和地名管理工作等重大问题。

(二)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近期建设规划、详细规划、区域规划、城镇体系规划及市政府其他指令性规划。

组织指导、综合平衡其他专业和专项规划;指导区县编制职责范围内的各类规划。

依法审查、审批各类规划。

(三)负责建设工程规划管理、市政基础设施规划管理及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规划管理工作。

组织规划项目的实施;依法实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管理制度。

(四)负责全市建设用地规划管理工作;

根据城市规划要求和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提出规划设计条件;根据城市规划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意见。

认定建设用地定点申请,确定建设项目用地位置和界限;依法实行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管理制度。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