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规划条件书?(房地产)
是规划部门对某项建设工程从城市规划角度的一个基本认可,这个文件太重要了,一个项目若能拿到规划意见书,从理论上来说,今后的建设、包括其他部门的审批,应该不会有原则上的大问题,可以放心开始后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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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现行的建设审批流程,绝大部分项目的手续办理,是从规划手续开始,而规划手续要办的第一个审批,就是办理“规划条件意见书”。
扩展资料
规划条件意见书的主要内容
规划意见书的主要内容,是对拟建项目各项建设指标的约定,或叫限定更贴切,明确限定了所有主要规划指标:
如项目性质、用地范围、建设用地面积、代征地面积、建筑规模、容积率、建筑高度、建筑层数、绿化率、停车位、四周退线距离、出入口位置等等。若不按规划意见书的内容进行设计,则下一步审批无法进行。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规划意见书
“建设工程规划招标”是什么意思?
建设工程招标是指建设单位对准备开发建设的工程项目发布的一种公告城乡规划编制报价表,通过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方式,吸引有一定实力和资质的建设单位相互竞争,主持开发的建设单位从中选择条件优越的一方来完成工程建设任务的一种法律行为。投标人就是根据招标人的要求和自身实际情况拟定标书参与投标,然后由招标人以法定的方式决定选择中标单位并与之签订有关合同。
我们一般按照工程建设程序,可以将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分为建设项目前期咨询招标投标、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投标、材料设备采购招标投标、施工招标投标。
①工程总承包方可以从项目建议书开始,包括设计任务书、勘察设计、材料设备询价与采购、工程施工、生产准备、投料试车,直至竣工投产,交付使用等实行全面的招标投标。投标者必须是具有总承包能力的工程承包企业。
②勘察设计招标投标是为城乡规划编制报价表了优化勘察设计方案,从而择优选定勘察设计单位。勘察设计招标一般采取可行性研究方案或设计方案招标,可以一次性招标,也可以分单项、专项招标。勘察设计招标单位是主持开发建设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或工程总承包单位。
③为了择优选择各种建筑材料和设备,由建设单位向材料设备制造供应单位招标,也可以委托工程承包公司向设备成套机构招标。投标者应当具有法人资格,并且符合投标条件的材料设备制造单位或设备成套公司。
④在工程建设当中为了保证工程质量优,工期短,造价合理,由建设单位对投标者的报价、工期、质量保证措施、社会信誉度等各方面进行综合评估,从而选择优秀的施工单位。工程施工招标可以是全部工程,也可以是单项工程、部分工程或专项工程。
⑤对外招标方面,要经过国家建设部、对外经济贸易部和上级有关部门批准以后,建设单位方可委托有对外贸易资格的公司发出招标公告或招标邀请函,才可以进行国内工程国际招标投标。
参与投标的外国公司必须接受招标单位的资格审查等程序,符合标准中标后,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经济合同法》及国际惯例与招标单位签订承包合同。
我是学城市规划的,想配个一万五以下的电脑,只听说主频、显卡、内存要好点,常用软件sketch up。谢啦~
请问你玩游戏吗,对显示器的尺寸以及机箱的外观有没有要求?需要光驱或者刻录机吗?包括其他注意事项?一万五是不是包括所有的配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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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地项目名称怎么填写
问题一城乡规划编制报价表:如何写建设用地申请报告? 最好从当地国土资源局拿标准文本填写即可,以下文本可参照. digitalhuanghua.gov/w *** g/yongdi.doc 建设用地申请表 编号: 地批(单)申字 号 进件日期: 年 月 日 申请单位(盖章)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区(县)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 法人代表或单位负责人 电话 E-mail 拟建项目情况 项目名称 申请地址 区(县) 预审报告预审机关 文号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批准机关 文号 可行性研究报告 批准机关 批准时间 批准文号 建设规模 平方米 工程初步设计 批准机关 批准时间 批准文号 工程概算 万元 资金组成 国家投资地方投资外国投资中外合资外地投资自筹其它 工程建设工期 年 申请用地面积 公顷 其中耕地 公顷 图幅号 土地权属 集体 国有 功能分区 用地面积(公顷) 容积率 补充耕地方式 委托补充自行补充 报送文件及图纸: 1、建设单位有关资质证明城乡规划编制报价表;2、项目年度投资计划、初步设计或者其他有关批准文件;3、《选址意见书》、《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4、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及勘测定界图;涉及征地城乡规划编制报价表的,还需提供包征协议;涉及有偿使用城乡规划编制报价表的,还需提供经确认的地价评估报告、草签的出让合同;5、规划设计成果或经批准的建设项目总平面布置图;6、占用耕地的,按规定提供耕地占补平衡验收报告或缴纳耕地开垦费的收据;7、1/10000现状图2份(其中一份用铅笔标注建设项目用地范围); 8、其他有关材料。 沧州市国土资源局 制表
问题二:关于《用地规划许可证》的问题 发改委立项、《用地规划许可证时》,填报的项目名称是A,证件已经发放。向规划局报修规了,项目的名称要换成B。一般规划局是不会允许换项目名称的。项目名称从土地合同到用地许可、规划许可、施工许可都是一致的。《用地规划许可证》上的项目名称跟建筑设计项目的名字应一致。
在销售前,正式的地名审批完成。在预售证上和销售合同上可以使用正式的审核地名。
问题三:如何填写建设项目名称单位 可以参考施工许可证。
问题四:建筑工程用地规划许可证怎么办理 申请建设用地许可应提供的材料: ●使用权类型为出让:1.建设单位申请 2.《建设用地规划条件》 3.《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4.测量成果表(用地红线,或者叫红点定位什么的,确定的是宗地界址点,包括净用地、代征部分)5.项目批准、核准、备案文件 6.其他(委托书、修建性详细规划、 *** 文件之类的) ●使用权类型为划拨:1.建设单位申请 2.《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3.测量成果表(用地红线,或者叫红点定位什么的)4.项目批准、核准文件 5.其他(委托书、修建性详细规划、 *** 文件之类的)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内容: 1.编号 2.发证单位、日期 3.建设单位名称 4.项目名称 5.用地位置 6.用地性质 7.用地规模 8.建设规模 9.建设规模(容积率、建筑面积)10.附件
问题五: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如何查询? 你真的要查的话要到当地的土地管理部门去查,他们有备案的。但是你只要地产商出具房地产权属证件就可以了,办理房地产权属证件必须有用地规划许可证。
问题六:土建资料的工程名称应该怎么写??? 20分 XXXX项目(一期)厂房A工程
问题七:项目建设批前公示是什么意思 贴张大字报出来让大家都看到
问题八:投标书怎么写 您好!
投标文件由投标函部分,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三部分组成.
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投标文件内容: 投标文件投标函部分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目录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投标函投标函附录投标担
银行保函格式投标担保书投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他投标资料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成立时间: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系( 投标人单位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投标文件范本
二、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本委托书声明:城乡规划编制报价表我(姓名)系(授权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本单位名称)的(姓名) 为我公司签署本工程的投标文件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我承认代理人全权代表我所签署的本工程的投标文件的内容.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代理人:(签字)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职务: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委托授权日期:
致:(招标人名称)
1,根据你方招标项目编号为的工程招标文件,遵照等有关规定,经踏勘项目现场和研究上述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合同条款,图纸、工程建设标准和工程量清单及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以(币种、金额、单位) (小写) 的投标报价并按上述图纸、合同条款,工程建设标准和工程量清单的条件要求承包上述工程的施工,竣工,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保修责任.
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时)及有关附件.
3,我方承认投标函附录是我方投标函的组成部分.
4,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按照合同协议中规定的工期日历天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工程.
5,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按照规定提交上述总价%的银行保函或上述总价%的由具有担保资格和能力的担保机构出具的履行担保书作为履约担保.
6,我方同意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投标申请人须知第15条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如果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
7,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8,我方将与本投标函一起,提交(币种、金额、单位) 作为投标担保.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开户银行名称:
开户银行帐号:日期
四、投标函附录序号项目内容合同条款号约定内容备注履约保证金银行保函履约担保书金额合同价款的%施工准备时间签定合同后的天误期违约金额元天误期赔偿费限额提前工期奖施工总工期日历天质量标准工程质量预付款金额预付款保函金额进度款付款时间签发月付款凭证后天竣工结算款付款时间签发竣工结算付款凭证后天保修期依据保修书约定的期限
四、 投标文件
五、投标担保银行保函格式(具体格式由担保银行提供)
六、投标担保书
致: (投标人名称)
根据本担保书, (投标人名称)作为委托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和(投标担保机构)作为担保人(以下简称担保人)共同向(招标人名称) (以下简称招标人)承担支付(币种、金额、单位) (小写) 的责任,投标人和担保人均受本担保书的约束.
鉴于投标人于参加招标人的(招标工程项目) 的投标,本担保人愿为投标人提供投标担保.
本担保的条件是:如果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收到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后:不能或拒绝按投标须知的要求签署合同协议书;不能或拒绝按投标须知的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只要你方指明产生上述任何一种情况的条件时,则本担保人在接到你方以书面形式的要求后,即向你方支付上述全部款额、无需你方提出充分证明其要求.
本担保人不承担下述金额的责任:大于本担保书......
问题九: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单位定点要求及理由怎么写 一、建设用地规划管理的概念
建设用规划管理,是指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根据城乡规划及其有关法律法规对于在城市、镇规划区内建设项目用地提供规划条件,确定建设用地定点位置、面积、范围、审核建设工程总平面,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等进行各项行政管理并依法实施行政许可工作的总称。
根据《城乡规划法》第三十七条和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建设用地规划管理分为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用地和以出让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用地两种情况区别对待的规划管理内容、方式和程序,城市、县人民 ***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用地申请进行规划审核,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建设用地规划管理中所称的建设用地是指当前建设的建设用地,即建设项目获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后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规划许可的建设用地,与《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二条规定中所称的建设用地不是一个概念。第四十二条规定:“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不得在城乡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以外做出规划许可。”该建设用地系指现有的建设用地和规划的建设用地。当前建设项目的建设用地应当在该建设用地范围以内进行选择定点。
二、建设用地规划管理的任务
建设用地规划管理主要任务是:
1.有效控制各项建设合理使用规划区内的土地,保障规划实施
2.节约建设用地,保护耕地,促进城乡统筹和协调发展
3.综合协调各方面关系,提高建设用地的经济、社会与环境的综合效益。
4.依法调整规划中存在的问题,不断完善和深化城乡规划
三、建设用地规划管理的行政主体
根据《城乡规划法》第三十七条和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建设用地规划管理的行政主体是城市、县人民 ***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市、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建设用地规划管理中的主要职责为:
1.提供规划条件
市、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前,依据城市、镇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结合该用地所处环境的客观条件要求及有关部门的意见,经过法定程序,提出出让地块的位置,使用性质、开发强度等规划条件。对于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用地,在受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申请后,也可提出规划条件。
2.受理建设用地申请
当划拨用地的建设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核准、备案后;当出让地块的建设项目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市、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查建设单位报送的有关各种文件、资料、图纸及其建设用地申请表等,决定是否受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的申请。
3.审核建设用地项目
受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的申请后,市、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依法在一定的时间内经过建设用地规划管理审查程序和工作制度,对建设用地项目的申请及有关事项、条件、内容等进行规划审核,提出规划审核结论。
4.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市、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对建设用地申请的事项、条件、内容和建设工程总平面进行规划审核后,确认建设用地位置、面积、允许建设的范围和有关控制指标及要求,对于具备相关文件并且符合城乡规划的建设用地项目,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对于不符合法定要求的建设用地项目,说明理由,给予书面答复。
四、建设用地规划管理的程序
根据《城乡规划法》第三十七条和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建设用地规划管理的程序根据国有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的不同,分为两种情况分别依法进行。
1.申请
(1)以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用地,建设单位取得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后,并经有关部门批准、核准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之后,建设单位可向有关市、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申请,同时报送建设工程总平面设计方案。
(2)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用地,地块出让前,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提供......
问题十:要新建一个项目,流程是怎么样的呀? 这是福建的一个流程,请参考 本《补充规定》总工作时限50个工作日,只适用于一般建设工程项目。每个环节的审批时间从材料齐备受理之日算起。城市规划区外的建设项目不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但应向县级人民 ***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办建设许可证。建筑方案审查范围:高层建筑 、大中型公共建筑、建筑面积大于0.5万平方米的生产性项目或建设用地超过1万平方米的项目、城市主干道两侧的建筑、某些特殊地段的建筑。较复杂需联审的方案10个工作日。初步设计审查只审大中型项目(含高层建筑)及重点项目;房地产项目以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设书申? 肓⑾睢? 各地市可按本《补充规定》再进一步细化,但总工作时限不得超过50个工作日。 具体操作如下: 一、工作步骤和时限 (一)选址阶段 外商投资企业根据自己的投资意向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用地预审,在城市规划区内,同时按要求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现场踏勘、选址意见书发放、提出选址意见和总平面规划设计要点,10个工作日;用地预审3个工作日。 凡属甲、乙类生产、储存火灾危险性的厂房、库房,应征得消防监督部门的认可、同意。 (二)总平面设计阶段 外商投资企业在取得选址意见书、用地预审意见书后,向计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项目建议书批复(房地产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与项目建议书合并批复)。同时委托有资质的规划设计单位进行总平面设计,以及其他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环境影响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总平面设计 、环境影响报告编制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完成后分别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环保主管行政部门、计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报批环境影响报告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独资项目免报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议书批复10个工作日,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可行性研究报 告审批及总平面图会审、提出建筑红线和规划设计要点、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分别为15个工作日(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7个工作日) (三)方案设计阶段 外商投资企业在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进行建筑方案设计,建筑方案设计完成后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报请建筑方案审查,建筑方案审查7个工作日。 (四)初步设计阶段 初步设计完成后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计划行政主管部门报请初步设计审查(小型项目、技术简单项目直接进行施工图设计),初步设计会审8个工作日。 (五)施工图设计阶段 初步设计审查后,向土地管理部门申办建设用地批准手续(含基本农田审批)。建设用地批准后向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办理有关拆迁手续,申请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核发基本农田使用许可证5个工作日,用地审批15个工作日,先期办理拆迁手续3个工作日。 施工图设计完成后向抗震、消防、人防、规划各专业部门报请施工图专项审核,各施工图专项审核和房屋拆迁许可证发放各5个工作日。 (六)报建阶段 完成房屋拆迁和施工图专项审核后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签发放样单、核样、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同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施工许可证、向审计部门申请中方开工前资金审计(独资项目免)。签发放样单、核样、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5个工作日。核发施工许可证 3个工作日,审计2个工作日。 总工作日50 天。(见附表) 二、各审批环节应提交的资料: (一)申请选址意见书 1、填写《选址意见书》申请表; 2、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 3、1∶500地形图。 (二)用地预审 1、用地预审申请报告; 2、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报批项目建议书 1、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 2、《选址意见书》及蓝线图; 3、《土地预审意见书》和《土地预约协议》......
土地招拍挂制度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11号)
《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城乡规划编制报价表,已经2002年4月3日国土资源部第4次部务会议通过城乡规划编制报价表,现予发布,自2002年7月1日起施行。
部长田凤山(章)
二○○二年五月九日
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
第一条为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行为,优化土地资源配置,建立公开、公平、公正城乡规划编制报价表的土地使用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招标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出让人)发布招标公告,邀请特定或者不特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加国有土地使用权投标,根据投标结果确定土地使用者的行为。
本规定所称拍卖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出让人发布拍卖公告,由竞买人在指定时间、地点进行公开竞价,根据出价结果确定土地使用者的行为。
本规定所称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出让人发布挂牌公告,按公告规定的期限将拟出让宗地的交易条件在指定的土地交易场所挂牌公布,接受竞买人的报价申请并更新挂牌价格,根据挂牌期限截止时的出价结果确定土地使用者的行为。
第三条招标、拍卖或者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四条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各类经营性用地,必须以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出让。
前款规定以外用途的土地的供地计划公布后,同一宗地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也应当采用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出让。
第五条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或者挂牌出让活动,应当有计划地进行。
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社会经济发展计划、产业政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城市规划和土地市场状况,编制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计划,报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及时向社会公开发布。
第六条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出让计划,会同城市规划等有关部门共同拟订拟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地块的用途、年限、出让方式、时间和其他条件等方案,报经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第七条出让人应当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地块的情况,编制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文件。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文件应当包括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公告、投标或者竞买须知、宗地图、土地使用条件、标书或者竞买申请书、报价单、成交确认书、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文本。
第八条出让人应当至少在投标、拍卖或者挂牌开始日前20日发布招标、拍卖或者挂牌公告,公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和招标拍卖挂牌的时间、地点。
第九条招标拍卖挂牌公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出让人的名称和地址;
(二)出让宗地的位置、现状、面积、使用年期、用途、规划设计要求;
(三)投标人、竞买人的资格要求及申请取得投标、竞买资格的办法;
(四)索取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五)招标拍卖挂牌时间、地点、投标挂牌期限、投标和竞价方式等;
(六)确定中标人、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七)投标、竞买保证金;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第十条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土地估价结果和政府产业政策综合确定标底或者底价。
确定招标标底,拍卖和挂牌的起叫价、起始价、底价,投标、竞买保证金,应当实行集体决策。
招标标底和拍卖挂牌的底价,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活动结束之前应当保密。
第十一条出让人应当对投标申请人、竞买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招标拍卖挂牌公告规定条件的,应当通知其参加招标拍卖挂牌活动。
第十二条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为投标人、竞买人查询拟出让土地的有关情况提供便利。
第十三条投标、开标依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标书投入标箱。招标公告允许邮寄标书的,投标人可以邮寄,但出让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方为有效;
标书投入标箱后,不可撤回。投标人应对标书和有关书面承诺承担责任。
(二)出让人按照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开标,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标箱的密封情况,当众开启标箱,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主要内容。投标人少于三人的,出让人应当依照本规定重新招标。
(三)评标小组进行评标。评标小组由出让人代表、有关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的单数。
评标小组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作出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但是澄清或者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评标小组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四)招标人根据评标结果,确定中标人。
第十四条对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或者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且价格最高的投标人,应当确定为中标人。
第十五条拍卖会依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主持人点算竞买人;
(二)主持人介绍拍卖宗地的位置、面积、用途、使用年期、规划要求和其他有关事项;
(三)主持人宣布起叫价和增价规则及增价幅度。没有底价的,应当明确提示;
(四)主持人报出起叫价;
(五)竞买人举牌应价或者报价;
(六)主持人确认该应价后继续竞价;
(七)主持人连续三次宣布同一应价而没有再应价的,主持人落槌表示拍卖成交;
(八)主持人宣布最高应价者为竞得人。
第十六条竞买人不足三人,或者竞买人的最高应价未达到底价时,主持人应当终止拍卖。
拍卖主持人在拍卖中可根据竞买人竞价情况调整拍卖增价幅度。
第十七条挂牌依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在挂牌公告规定的挂牌起始日,出让人将挂牌宗地的位置、面积、用途、使用年期、规划要求、起始价、增价规则及增价幅度等,在挂牌公告规定的土地交易场所挂牌公布;
(二)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填写报价单报价;
(三)出让人确认该报价后,更新显示挂牌价格;
(四)出让人继续接受新的报价;
(五)出让人在挂牌公告规定的挂牌截止时间确定竞得人。
第十八条挂牌时间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挂牌期间可根据竞买人竞价情况调整增价幅度。
第十九条挂牌期限届满,按照下列规定确定是否成交:
(一)在挂牌期限内只有一个竞买人报价,且报价高于底价,并符合其他条件的,挂牌成交;
(二)在挂牌期限内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竞买人报价的,出价最高者为竞得人;报价相同的,先提交报价单者为竞得人,但报价低于底价者除外;
(三)在挂牌期限内无应价者或者竞买人的报价均低于底价或均不符合其他条件的,挂牌不成交。
在挂牌期限截止时仍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竞买人要求报价的,出让人应当对挂牌宗地进行现场竞价,出价最高者为竞得人。
第二十条以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确定中标人、竞得人后,出让人应当与中标人、竞得人签订成交确认书。
成交确认书应当包括出让人和中标人、竞得人的名称、地址,出让标的,成交时间、地点、价款,以及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时间、地点等内容。
成交确认书对出让人和中标人、竞得人具有合同效力。签订成交确认书后,出让人改变竞得结果,或者中标人、竞得人放弃中标宗地、竞得宗地的,应当依法承担责任。
第二十一条中标人、竞得人应当按照成交确认书约定的时间,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中标人、竞得人支付的投标、竞买保证金,抵作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其他投标人、竞买人支付的投标、竞买保证金,出让人必须在招标拍卖挂牌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第二十二条招标拍卖挂牌活动结束后,出让人应在10个工作日内将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结果在土地有形市场或者指定的场所、媒介公布。
出让人公布出让结果,不得向受让人收取费用。
第二十三条受让人依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约定付清全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应当依法申请办理土地登记,领取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
第二十四条应当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而擅自采用协议方式出让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二十五条中标人、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中标、竞得结果无效;造成损失的,中标人、竞得人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投标人、竞买人提供虚假文件隐瞒事实的;
(二)中标人、竞得人采取行贿、恶意串通等非法手段中标或者竞得的。
第二十六条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活动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七条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租赁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本规定自2002年7月1日起施行。
河北省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条为规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行为,维护集体建设用地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土地资源优化配置和节约、集约利用,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的城市和镇规划区外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流转及相关管理活动。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集体建设用地,是指乡镇企业和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用地,以及其他经依法批准用于非住宅建设的集体所有土地。
本办法所称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是指在所有权不变的前提下,出让、出租、转让、转租和抵押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行为。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应当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具备下列各项条件:
(一)所有权人、使用权人依法取得土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证书;
(二)土地权属没有争议;
(三)土地权利的行使未被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依法限制;
(四)共有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已经所有共有人书面同意。
第六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出让、出租和抵押村农民集体所有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必须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
出让、出租和抵押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必须经乡(镇)集体经济组织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同意。
第七条进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应当依法签订合同。
合同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双方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
(二)流转方式;
(三)土地的位置、面积、用途、使用期限和使用条件;
(四)土地收益及支付方式;
(五)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六)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使用期限届满后土地及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的处理办法;
(七)争议的解决办法;
(八)违约责任。
第八条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出让年限不得超过同类用途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最高年限。集体建设用地出租的最高年限不得超过二十年。
第九条出让、出租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采用招标、拍卖、挂牌或者协议的方式。
第十条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出让价格可以参照当地的土地征收价格确定。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出租的租金标准可以参照当地土地征收价格折算的数额确定。
第十一条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以招标、拍卖、挂牌的方式出让、出租的,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所有权人持土地所有权证书,宗地勘测图,以及按本办法第六条规定形成的同意出让或者出租的书面材料,向设区的市或者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二)受理申请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指导所有权人拟订出让或者出租方案,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三)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出租方案经批准后,由所有权人委托土地交易机构在土地有形市场组织进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招标、拍卖或者挂牌出让、出租;
(四)中标人、竞得人凭中标通知书或者成交确认书,与所有权人签订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或者出租合同,并按合同约定向土地所有权人支付土地出让金或者租金;
(五)中标人、竞得人持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或者出租合同,集体建设用地批准文件,以及土地出让金或者租金支付凭证,向受理申请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土地登记,领取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
第十二条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以协议的方式出让、出租的,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双方当事人持土地所有权证书,宗地勘测图,按本办法第六条规定形成的同意出让或者出租的书面材料,供地方案,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或者出租合同,以及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的意见等有关材料,向设区的市或者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二)受理申请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进行审核,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三)经批准后,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受让人或者承租人按合同约定向土地所有权人支付土地出让金或者租金;
(四)受让人或者承租人持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出租合同,集体建设用地批准文件,以及土地出让金或者租金支付凭证,向受理申请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土地登记,领取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
第十三条使用权人应当按照设区的市、县(市)人民政府批准的用途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或者出租合同的约定使用土地。确需改变用途的,必须经所有权人和设区的市、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同意,报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并由双方当事人变更或者重新签订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或者出租合同。
第十四条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出租合同约定的土地使用期限届满后,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由所有权人无偿收回,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按照出让、出租合同的约定处理。出让、出租合同未约定的,参照国有土地使用期限届满后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的处理办法处理。
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应当自土地使用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十日内,到原登记机关办理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
第十五条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出租合同约定的土地使用期限届满需要续期的,使用权人应当在土地使用期限届满之日的六个月前向所有权人提出申请,经同意后重新签订合同,并依法办理出让或者出租手续。
第十六条使用权人依法取得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所有权人在出让、出租合同约定的使用期限届满前不得收回。因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确需使用已经出让、出租的集体建设用地的,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后,所有权人可以提前收回土地使用权,但应当对使用权人依法予以补偿。
第十七条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出租取得的土地收益属所有权人所有,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或者挪用。
第十八条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或者转租。
使用权人转让或者转租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除具备本办法第五条规定的各项条件外,还应当按照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出租合同的约定进行开发建设,并且房屋建设工程的投资额达到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或者已开发土地面积达到应开发面积的三分之一以上。
第十九条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的,原受让方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转租的,转租人应当继续履行原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出租合同。
第二十条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转租的期限,不得超过原土地使用期限减去已使用期限的剩余期限。
第二十一条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转租的,双方当事人应当持土地使用权证书和相关合同,到设区的市或者县
(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土地登记,并将转让、转租情况告知所有权人。
第二十二条将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以抵押的形式作为债权担保的,抵押双方当事人应当持土地所有权、使用权证书,债务合同,抵押合同以及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向设区的市或者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抵押登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乡(镇)集体经济组织以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在办理抵押登记时,还应当向设区的市或者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按本办法第六条规定形成的同意抵押的书面材料。
乡(镇)、村企业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得单独抵押。
第二十三条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时,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抵押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
抵押权因债务清偿或者其他原因而灭失的,抵押双方当事人应当向原登记机关办理抵押注销登记。
第二十四条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转租、抵押的,其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随之转让、转租、抵押。集体建设用地上的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转让、转租、抵押的,其占用范围内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随之转让、转租、抵押。
第二十五条通过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取得的集体建设用地不得用于商品住宅开发。
第二十六条未经依法批准擅自出让、出租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或者违反本办法规定将集体建设用地用于商品住宅开发的,依照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第二十七条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合同的示范文本,由省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制订。
第二十八条本办法自2008年11月1日起实施。
工程造价土建包括哪些?
工程造价包含哪些内容?
你问城乡规划编制报价表的是工程造价城乡规划编制报价表的组成吗?
(1)建筑安装工程费; (2)设备及工具、器具、生产家俱购置费;
(3)工程建设其他费; (4)预备费 ; (5)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 (6)建设期投资贷款利息
其中
建筑工程费又包括直接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
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有包括设备购置费、工器具购置费,设备购置费包括设备原价和运杂费;
其他费包括城乡规划编制报价表:土地使用费、与建设项目有关的其他费用、与未来企业经营有关的其他费;
预备费包括:基本预备费和涨价预备费;
企业咨询认证网里有个论坛 你可以去那逛逛,有啥不会的就问里面的咨询公司,发帖也会有人回答。
建设项目工程造价包括哪些内容?
我国的工程造价,也可以说就是固定资产投资,包括工程费用、工程建设其他费用、预备费及建设期利息。工程费用包括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建筑安装工程费(直接费、间接费、利润、税金);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包含固定资产其他费、无形资产费用、其他资产费用;预备费包括基本预备费及涨价预备费。所以本题答案为:1000+200+800+500+400+150+350+120=3520万元。
工程总造价包括哪些费用?
直接费.间接费.利润 .税金
直接费包括直接工程费(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与措施费(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临时设施费,夜间施工费,二次搬运费,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装费,混鼎土钢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费,脚手架费,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施工排水.降水费)
间接费包括规费(工程排污费.工程定额测定费.社会保障费.住房公积金.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与企业管理费(管理人员工资.办公费.差旅交通费.固定资产使用费.工具用具使用费.劳动保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财产保险费.财务费.税金.其它)
工程造价专业都包括哪些科目?
主要课程
土木工程施工技术、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安装工程计量与计价、工程造价管理、工程制图、工程项目管理、建筑CAD、管理学原理、房屋建筑学、建筑材料、工程力学、工程造价确定与控制、建筑结构、土木工程施工组织、工程经济学、、建筑工程计量与计价Ⅰ、建筑会计、筑工程计量与计价Ⅱ、建筑设备工程、市政工程技术与计量、工程咨询概论、投资项目评估学、工程造价相关知识、工程造价、工程招投标、建筑工程经济管理、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培养目标
培养能够在施工企业、工程设计单位、工程造价咨询机构、事业单位、金融投资机构、财政和建设管理部门等单位从事工程施工招投标文件编制、工程预决算审查等方面工作的应用型高级工程管理人才。
就业方向
可在建筑、安装、装饰、金融等企业,城建、财政等机关以及相关的社会中介机构从事工程造价、投资管理与资产评估工作。
建设工程造价是不是包括土建费用和安装费用?
土建工程的造价骸对而言比较低,南北方差异很大,北方一般每平方800至1700元(多层建筑)而建设工程造价一般在1000至2300元左右,土建一般包括基础,主体以及水,电,暖等,《城乡规划法》是现在实行的法律,《城市规划法》在两年前就废止了,应该参照现行的法律法规来办理。
土建工程造价是什么?
如果是单纯的单位工程造价
就是计算工程量,套用当地定额,调差,取费
如果是做标书,就要牵涉施工组织设计,商务标、技术标
总之关键是算工程量,套定额
直接费出来了,至于什么风险金、铺底金,都好算,书上的公式套用就行了!
工程造价是什么?
1、工程造价是一个广义概念,在不同的阶段和场合,工程造价的含义不同。工程造价是指进行某项工程建设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它具有大额性、个别性、差异性、动态性、层次性、兼容性。
工程造价有两层含义:一指建设项目(单项工程)的建设成本,即完成一个建设项目所需费用的总和,包括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及其他相关费用;
二指工程价格,即为建设一项工程,预计或实际在技术劳务市场以及承包市场等交易活动中所形成的建筑安装工程的价格。
由于研究对象不同,工程造价有建设工程造价,单项工程造价,单位工程造价以及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等。
在不同阶段,工程造价所包含的范围不仅相同,在可行性研究阶段,工程造价即为项目投资估算的造价;在施工图设计阶段,工程造价即为设计概算造价;在招投标过程中,工程造价就是预算造价或投标报价;在工程施工阶段,工程造价就是合同价和竣工结算造价。等等。
2、工程造价的控制与管理,就是在项目决策阶段、设计阶段和建设项目实施阶段,对工程造价进行研究比较,把建设项目的造价控制在科学合理的范围之内,根据项目的进展情况随时纠正发生的偏差,以保证项目管理投资目标的实现,力求在项目建设的各个阶段合理使用人力、物力、财力,以取得较好的投资效益和社会效益。各阶段的造价控制互相关联,这就要求我们应建立一套科学完善揣工程造价管理体系,使工程的计价、审查、确定、结算、决算规范化制度化,建立一套强有力的监督、检查机制和奖惩措施。同时,如何合理地确定造价,使各种资源得到充分而合理的匹配,以取得较好的投资效益和社会效益,也是需要研究的问题。
由于工程建设一般周期较长,受到各种外部因素的影响与制约,项目的初始阶段难以确定一个正确的造价。随着工程的开展与深入,对该项工程的了解也更加全面,从而造价的估算也愈加合理。
3、工程造价过程控制与监理的区别
由于工作侧重点不同。监理既要对工程质量、施工安全进行监督检查,又要对工程进度进行控制,所以工程造价控制虽说也可以有监理控制管理,但往往达不到理想的效果。由专业造价人员进行全过程造价控制,非常必要。
学习工程造价(土建类)必读书有哪些?
想学习工程造价,首先要会识图,这就要求你看《建筑结构基础与识图》《砼结构施工图平面整体表示方法制图规则与构造详图》等一些结构及建筑施工图集。最好看完这些书后拿一套施工图实练一下,看不明白的就找图集。会识图后就开始算工程量,这就要求你会工程量计算的盯些规则,土建有土建的规则,安装有安装的规则。这个很重要。工程量会算后开始套定额,取费。这其间你要先看一些简单易懂的《土建工程造价基础知识》,还有《计价定额》《取费定额》,定额对造价人员来说是最应该读通的一工具书。最后有一定基础后,就需要看一些清单方面的书。清单是以后投标报价的一个趋势。
建筑工程费包括哪些?
直接费、间接费、利润、税金。现在新的定额好像是取消了“工程定额测定费”,把“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改成了“意外工伤保险”
土建造价员包含哪些专业
一般包括房屋建筑、道路桥梁等土木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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