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地保护等级的划分

法律分析:林地分级管理,主要是考虑林业本身的特殊性。林业具有生产周期长、破坏容易恢复难的特点,森林资源的形成是一个在不断消耗中积累的漫长过程。林地分级综合考虑了生态脆弱性、生态区位重要性、林地生产力等因素,同时充分利用我国现有国家和地方公益林区划界定成果,结合国家生物质能源林基地、速生丰产林基地、木本粮油基地建设等,科学地划分了4个保护等级。 一级保护林地,实行全面封禁保护,禁止任何生产经营性活动和改变林地用途。主要是指国家的自然保护区、世界自然遗产等等,不允许任何经营性的活动。二级保护林地,实施局部封禁管护,鼓励和引导抚育性管理,改善林分质量和生态健康状况。三级和四级保护林地,要依法经营、合理利用。严格禁止擅自改变国家级公益林的性质、随意调整国家级公益林的面积、范围或保护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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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林地保护管理条例》

第二条 林地,是指林业用地,包括郁闭度0.3以上的乔木林地,竹林地、经济林地(包括木本的果类、油类、茶类、药类树木用地) 灌木林地、红树林地、疏林地、未成林造林地、采伐迹地、火烧迹地、苗圃地、林业科研教学的林用地和县级(含县级市、区下同)以上人民政府批准规划的宜林地,以及国有森林经营单位的林地。

第三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林地的保护、管理和开发利用,适用本条例。

第四条 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林地规划、保护和开发利用的管理、监督,并组织实施本条例。国土、农业、水利、矿产等部门依照各自的职责,协同实施本条例。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依照《森林法》的规定对国家所有的和集体所有的森林、林木和林地,个人所有的林木和使用的林地,登记造册,发放林权证(或山林权证,下同) 确认所有权或使用权。省人民政府可以对省属国有的林场、国家级和省级森林和野生动植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的森林、林木和林地登记造册,发放林权证。

谁能知道林业用地批复需要像林业局提供哪些文件。。为什么环评需要林业批复 林业又需要环评批复。。

因为林业用地必须有专业部门编制的用地规划设计,而且林业部门必须备案审批。至于环评文件是所有建设项目必须履行的前置审批手续,是建设项目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和环境影响评估的依据行文件,而林业用地也属于建设项目,所以必须办理环评,

环保部门要林业的审批是因为编制环评要以林业部门的规划设计作为编制依据。

林业部门要环评批复是因为环评是所有审批手续的前置要件,不出环评其他手续都办不下来。

林地与非林地是怎样认定的?

按土地利用类型划分的林业用地资质,地是指生长乔木、竹类、灌木、沿海红树林的土地林业用地资质,不包括居民绿化用地,以及铁路、公路、河流沟渠的护路、护草林。

林地又分出有林地、灌木林、疏林地、未成林造林地,迹地和苗圃6个二级地类,主要用于林业生产的地区或天然林区统称为林地。

个人林权包括范围林业用地资质:公民个人以承包方式取得的全民所有制单位的国有森林、集体所有的森林的经营权以及在房前屋后、自留地、种植的树木,承包全民所有、集体所有的宜林荒地造林所种植的林木的所有权。个人享有的国有森林承包经营权或集体森林承包经营权,依承包合同确定林权内容。

农村居民在房前屋后、自留地种植的树木,城镇居民和职工在自有房屋的庭院内种植的树木,个人承包全民所有、集体所有的宜林荒地造林所种植的树木,归个人所有。个人所有的树木因生长需要依附于林地时,即取得对国有林地、集体林地的使用权。

扩展资料

林地的相关保护规定:

1、林地保护和开发利用规划,应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林业发展长远规划相协调,由县以上林业主管部门负责编制,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林地保护和开发利用规划,未经原批准机关同意,不得变更。

2、禁止毁林开垦和毁林采石、采矿、取沙、取土、修坟墓、建房屋等非法破坏林地行为。

禁止在未成林造林地、幼林地和封山育林区内放牧、打柴、狩猎和从事除林业以外的其它生产经营活动。严禁在25度以上陡坡林地开垦种植农作物,已开垦的,应限期退耕还林。

3、经依法批准,临时使用林地进行勘测、修筑设施、采石、采矿、取沙、取土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采取保护林地的措施.不得造成滑坡、塌陷、水土流失。不得损毁批准用地范围以外的林地及其附着物。临时用地单位应按用地数量在当地县以上林业主管部门指定的地点营造相应面积的林木,或交纳森林植被恢复费。

4、使用林地的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将林地用于非林业生产经营活动。使用近期无力造林的宜林地用于非林业生产的,集体林地须经县以上地方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国有林地须经省级林业主管部门审核。

5、因特殊需要而改变国营林业单位的隶属关系或者变更其经营林地面积的,须经所在省级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林业部批准;属于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须报国务院批准。

6、国营林业单位修建林区道路、护林设施、必需的住宅和其他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设施、建筑,需使用其经营范围内林地的,按照《森林法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省级林业主管部门应于翌年2月将上年度使用林地情况汇总报林业部。

7、农村居民建设住宅需使用林地的,须经县林业主管部门或乡林业站签署意见,并依法办理审批手续。

8、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林地开发利用的指导、监督和服务。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林地管理暂行办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非法占用林地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林地

什么地是林业用地,什么地是基本农田

林业用地:

是专门用于林业生产的土地的总称。

在中国,林业用地 包括用材林地、防护林地、薪炭林地、特用林地、经济林地、竹林地等有林地及宜林的荒山荒地、沙荒地、采代迹地、火烧迹地等无林地,灌木林地,疏林地,未成林造林地等。

中国的林业用地约占国土面积的27.8%,其中有林地占12.0%,无林地占10.5%,灌木林地占2.9%,疏林地占1.8%,未成林造林地占0. 6%。

基本农田:

是指中国按照一定时期人口和社会经济发展对农产品的需求,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不得占用的耕地。

永久基本农田既不是在原有基本农田中挑选的一定比例的优质基本农田,也不是永远不能占用的基本农田。现在的永久基本农田就是我们常说的基本农田。加上“永久”两字,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的高度重视,体现的是严格保护的态度。

扩展资料

基本农田的意义: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指出,中国人多地少,任何时候都要守住耕地红线,守住基本农田红线。要坚持数量与质量并重,严格划定永久基本农田,严格实行特殊保护,扎紧耕地保护的“篱笆”,筑牢国家粮食安全的基石。

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推进农业现代化,需要设施农业的发展,既要明确其特殊用地政策,又要严格规范用地管理,加强监测督查,对土地违法违规问题动真碰硬、重典问责。

地方各级政府要切实负起主体责任,在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推进新型城镇化过程中,坚定不移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将良田沃土、绿色田园留给子孙后代。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基本农田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林业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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